2008.12.04 15:27:00 
 如何面对冷嘲热讽以及恶意卑鄙的怀疑(因王英自杀想到的)  


  当我们面对别人批评的时候,我们要心中有数,既要对自己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也要对批评你的人的动机做到心中有数。当然,我们不可能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冷静地对待批评,特别是冷嘲热讽和卑鄙、恶意的怀疑。面对这些的时候,你可能需要暂时退却,这种退却是战术性的,为的是集聚力量加以反击。你不能在这些冷嘲热讽和卑鄙、恶意的怀疑面前倒下。你的倒下,将是敌人完全的胜利!

一些人对与他思想行为不同的人那些虚张声势的蔑视、冷嘲热讽和卑鄙、恶意的怀疑的确具有非常大的杀伤力。然而,正是这些刻薄的表现,证明了这些人缺乏尊重人格这种最基本的道德品质以及不宽容、不容异己的狭隘思想。对这样的人,我们不能感到胆怯,因为他的表现已经说明了他们的卑鄙与恶意;是我们应当蔑视他们,而不是我们被他们的险恶用心击倒。

很多人似乎并不明白,自己眼中的别人的错误或无知正如自己的错误与无知一样,是真实的存在,并且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在很大程度上,人性的弱点是每个人都无法完全抛弃掉的!并且,我们应当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在道德上对别人进行批评应当持谨慎的态度,因为每个人都没有摆脱七情六欲。我们要牢记,在道德上批评别人的时候应当问问自己,自己是否高尚!

很多人之所以要寻找别人的错误、指出别人的不足,不是缘自于要寻找事物表象下的本质、不是在对一些事物的看法上与别人产生了分歧,也不是为了帮助别人,而是缘自于希望贬低别人、打击别人的图谋。因此,含有讥讽、恶意的怀疑的争论不是针对事的、而是针对人的,在表现上以人身攻击、挖苦、讥讽居多。

我们应当赞美一个人的无私,因为这种赞美是一种责任;但是,我们也应当宽容地对待一个人的自私行为,因为每个人都有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权利。

我们可以指出一个人不正确的思想或行为,并对他敬而远之,但不可以因为他的思想与自己不同就仇恨他,只要他的思想没有损害别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可以与别人就某个问题展开激烈的论战,但这种论战中不得包含有损害人格尊严的言词;我们可以说一个人在某方面是缺乏认识的,但不能说这个人无知;我们可以说一个人的某种思想或行为是荒谬的,但依然应当尊重他而不是刻薄地讥讽他;我们可以怀疑别人是否有某种行为或某种行为是否正当,但不能散布这种怀疑!

刻薄的言词、讥讽的语调不应当是受过教育的人的正当表现。

一旦我发现某个人在对另一个人进行人生攻击、进行挖苦和讥讽、进行虚张声势的蔑视,我就会立即对他()产生默不作声的厌恶之情!

 

 

(:在《红岩》杂志社工作的女作家王英在家跳楼身亡.综合女儿临死前的种种表现,她的父亲王老伯认为,女儿的自杀与前一次在成都参加笔会有直接关系。王老伯说,女儿回家后向父母哭诉,笔会期间,她曾遭到参会的个别人嘲笑和污辱。他们说她不会写文章,只会跟别人上床。和她同住的笔友也反复换人。王老伯认为,女儿在父母面前纵身跳楼的做法,表明她受到了难以忍受的屈辱,除了以死证明自己的清白外别无他法.)

标签:重庆,女作家,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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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9 22:06:00 
 对北大拒招不孝之子的决定的疑惑  

 

目前,北大做出决定,2009年将不招收不孝之子。这个决定是否合理合法成了现在大家热衷的话题。我认为这个决定是荒谬的. 这个决定看似合理,合乎道德观念,实则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同时, 这个决定有单方面捍卫家长的权益之嫌. 综合论之, 我对这个决定有以下疑惑或是看法:

 

1、              什么是不孝,北大怎样评定一个高中生是孝还是不孝

 

通常说的不孝是指不顺从父母,不尊重父母的意见,给父母关怀少,成年后不赡养父母。

一个尚无能力为父母提供衣食住行条件的高中生,还需要接受父母养育、教育和保护,是无力赡养父母的,要判定是否孝顺就只能看他是否听父母的话,是否遵守父母制定的行为规则。但是,很显然,不完全听父母的话, 不完全遵守父母制定的行为规则并不是不孝顺的表现。明白这一点非常重要.

子女关怀父母与得到父母的关怀是对等的。如果一个高中生在成长过程中没到父母的关怀,就必然对父母冷漠,那这样的表现是否应当被判定为是不孝的行为呢?

如果孩子与父母发生意见分歧,孩子是否应当完全遵从于父母的意愿呢?比如,在选择学校、选择朋友的问题上发生冲突时,子女不遵照父母的意愿行事,这样的孩子是否就是不孝之子呢?

目前,学生在学校自杀的已不罕见,孩子杀害父母或爷爷等直系亲人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可是,没有一个学校或一个父母为孩子们的死负责。特别是学校,大不了在长叹一声中就袖手旁观了。试问,哪一所学校对自己的学生自杀负过一点责任?

孩子是否孝顺,很大程度上是父母与学校教育的结果。没有一个人天生就是孝顺或不孝顺的。正常情况下,孩子出生就由父母养育,到了能上学的时候,又进入学校学习,接受教育。如果他在高中时,尚有不尊重父母的行为,那么,首先应当负责的就是父母自己,其次是学校; 是他们没有教育好孩子,教育他们形成孝顺的思想品德。孩子不孝的责任不应当完全由孩子承担,我们不应当逃避孩子不孝的责任,不应当逃避教育他们成为合格的公民,具有优良品质的人的责任!

学校可以拒绝不孝的孩子入学,那么,是否应当站出来惩罚没给予孩子关怀以及虐待孩子的父母呢?是否应当站出来惩罚不孝之子的父母从而伸张正义呢?如果将所有造成不孝行为的责任推给孩子们,于学校来讲,是一种负责任的表现吗?学校这样做,具有正义性吗?

另外,从操作层面上看,北大是否应当成立一个孝子考评委员会,制定一个考评标准,对每一个学生的孝顺情况作一个评定,再由学生家长签字认可评议的结论呢?(因为孝与不孝,父母最有发言权)

要评定就得制定一个标准,那么,不孝的标准是什么?与父母吵架就是不孝?不按父母的意愿办事是不是不孝?逃学是不是不孝?离家出走是不是不孝?没给父母打洗脚水是不是不孝?没按时完成作业是不是不孝?没按父母要求按时回家是不是不孝?如果父母要求儿子早上六点给他做早饭而儿子没做,这又是不是不孝的表现呢?

退一步说,标准出来了,那谁来保证这个标准以及考评的公平与公正性?由谁来举证、谁来保证证据的可信度?是否要公开进行考评?这种标准与考评是否就能够不损害到孩子的合法权益?

同时还可以设想,如果你的孩子有不孝顺你的行为,你是否就放弃对他的教育、放弃把他教育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的希望呢?如果北大因为你孩子不孝,拒收你的孩子入学,你是否认为这样做没有损害到你与孩子的合法权益呢?

同时, 现实情况是,孝与不孝的行为是阶段性的,是伴随人一生的品格。当学生在某个时期或某个阶段因为与父母有冲突,产生意见不合,就很可能做出不孝的举动来. 当冲突平息之后,又会和好如初,和睦相处,父母关怀子女,子女孝顺父母。因此,你北大怎么就能判定一个学生是孝顺的或是不孝的呢?

因此,我完全可以认为,北大拒收不孝之子的规定,是一种想当然的做法,她既不能制定标准,也不好执行操作。

 

2、              谁给了北大剥夺不孝之子接受继续受教育的权力

 

拒收不孝之子入校与开除在校期间亲吻的学生这两种规定都是违法的。因为在法律上以及在其它规定上,我们还没有看到学生因为这样的行为就可以剥夺他受教育的权利的规定。我们想问,是谁给予了学校这些权力。

我们常常看到手握一定权力的机构或人,总在扩大自己的权力,滥用权力。

北大使用的是国家的教育资源,是无偿使用,但她却可以自己规定招收对象的条件,这种权利与义务是不对等的。她用的是纳税人的钱,却可以自己决定招收什么样的学生,这公平吗?这种自主招生是否侵害了人们的合法权益?

如果孩子对父母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法律会给以惩罚,而不是学校可以以此为由拒收这样的学生入学,从而剥夺受教育的权利。当然,如果一个高中生触犯了法律,法律给予了学校处罚的权力,学校据此进行处罚,那就另当别论。但是,这处罚,也只能根据法律授予的权限执行。

如果北大可以制定拒收不孝之子这个规则,那么,其他高校是否可以这样做?高中是否也可以拒绝接收不孝之子?如果高中可以,那么,初中是否可以根据这个条款拒绝不孝之子入学呢?

如果北大有这个权力,那么,她就有权力制定另外的条款,拒收不符合她要求的高中生踏入她的校门。比如,她可以规定,拒绝招收那些在纹川地震后没有捐款的学生。因为我们可以认为这样的学生缺乏爱心(对父母不尊重与这种爱心哪个更重要?哪种精神更值得提倡?我认为,孝顺父母与无私地帮助别人的精神都重要) 以此类推,她也还可能规定拒收身高达不到她要求的学生、还可以规定拒收高中有恋爱行为的学生、还可以规定拒招不忠,不义的学生,还可以自己规定不招收其他她不想招的学生! 难道这就是自主招生?

如果一个学生有打骂父母、顶撞父母、侵犯父母人生权利的行为,触犯了法律的,应当由法律给予学生(未成年人)以处罚,只有法院有这个权利做出给予包括禁止他们进入学校接受教育在内的处罚。并且, 很多不孝的行为是不会触犯法律的,难道学校就有权利因为学生具有没有触犯法律的不孝行为而剥夺其接受教育的权力?成人中也还有那么多不孝之子,国家为何不剥夺他们工作的权利呢?

我们对于孩子自杀的父母可以不惩罚,那么,我们有什么权力夺去不遵守父母的行为规则或对父母冷漠的孩子享受继续接受教育的机会或权利呢?是谁给了北大这样的权力?

 

3、学校的责任是“树人”、北大是否有逃避教育的责任

 

学校是培养人、教育人的场所,具有教育学生形成良好品格的义务。也有把那些不孝之子教育成孝顺之人的责任和义务。

学校不是执法机关,而是教育人的场所,其职能是“树人”。学校不仅是给学生灌输知识,更重要的功能是教育学生成为合格的公民,通过教育树立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社会观。如果,你剥夺了接受还处于接受教育阶段的人的接受教育的权力,那么可以认为你是在逃避教育人的义务。

如果北大拒招不孝之子合理合法化,那么,事实上就成了北大只招收品行上无缺陷、成绩优秀的高中生。如果这样,那些行为不端的高中生该由谁来教育呢?把他们放弃,让他们自谋生路,进入社会打工赚钱养活自己吗?我们完全可以就此认为,北大是在逃避教育人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每个学校都放弃和逃避这个义务,那么,我们还要学校来干什么?

大家必须明白, 除从事成人教育的学校(), 是学校与父母在共同教育学生,履行教育他们的义务,而不是学生在进入学校前就已成为不孝或孝顺的人了.

 

4 北大作这个规定有功利之嫌

 

我们知道,北大的高考录取分数是相当高的。也就是说,她录取的是成绩最好的学生。如果她再制定各种录取条件,那么可以这样认为,她录取的学生将是学习成绩最好,高考分数最高,思想观念最符合她的要求的学生. 很显然,如果这样的话,她的教学任务就会非常轻松. 因为这样的学生相对于其他学生而言更好教育,更容易成材。因此,从客观上讲,剩下的学生,被其它所谓的二流学校录取,而这些所谓二流的学校培养这些被挑选后剩下的学生的难度就会更大,培养他们成材的难度就更大. 同时, 我们很清晰地看出, 同样的老师,培养品学兼优的学生与培养品学相对而言较次的学生会花费更多的精力和时间。

由此,我们可以认为北大的这些招收条件是功利的。北大制定各种入学条件,以招收品学兼优的学生,相对来讲,就把那些品学稍差一些的学生留给了其它学校。以最优的教育资源培育基础最好、表现最优的学生,那她们的教学会是何等的省心省力啊! 但那些占有资源相对较少,录取分数低的学校将付出更多的劳动,才能出同等的教育成果,才能看到立竿见影的教学成绩, 产能得到与北大同样好的名声!

我们可以考虑一下,现在那些所谓二流的学校,如果占有她那样的教育资源,招收符合那些条件的学生,其教育成绩是否会比她少呢?这是个耐人寻味的问题.

 

因此,北大做出2009年拒招不孝之子的决定是令人疑惑的,让我感到荒谬的决定.

标签:北大,高考,拒招,不孝,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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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9 09:36:00 
 奥巴马赢得大选证明了什么  

115日,奥巴马与麦凯恩的角逐以奥巴马获胜画上句号,结束了漫长的竞选历程。

奥巴马获胜向全世界证明了以下几点:

1、      美国以其选举的广泛性、公开、公平性显示出她的政治是最民主的,使专治制度在她的面前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再一次粉碎了美国选举是“闹剧” 的诋毁。

2、      证明美国宪法自诞生以来就是最伟大、最能代表公民利益、维护人权的宪法。如果你对此有怀疑,可以将这部宪法与任何一部宪法作对比。

3、      虽然民族歧视在一定范围内还存在,但可以肯定的是,美国民众已抛弃了民族主义,并以实际行动证明了这一点。

4、      美国人民需要变革。在当前美国陷入伊拉克战争、阿富汗战争以及恐怖主义威胁的时候,又面临着经济衰退的情况下,美国人民需要一个在经济改革上能取得成效的政府管理这个国家、改变现状、遏制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

5、      虽然美国金融危机逐步漫延,全球为之震动,因此产生不利影响,但这次选举依然在大选投票人数近1.35亿、选民投票率可能接近65%的情况下、在全世界关注下以最高满意度顺利完成选举。这表明了美国的活力与稳定,再一次证明她依然是超级大国、第一大军事和科技大国、是最民主的国家。对这种现实情况,我们不能忽视,也无需忽视。

当然,如果将欧盟作为一个具有国家性质的整体来看待的话,那么,欧盟的实力与美国的实力对比就显得复杂了。

6、      美国第一次实现妇女参加总统竞选。

从世界范围来看,女性在国家管理中起举足轻重的作用的情况已并不少见。如贝布托、撒切尔夫人、阿罗约、季莫申科、默克尔、赖斯、希拉里等等。但这一次,无论是希拉里在民主党中与奥巴马争夺总统候选人还是作为麦凯恩的搭当竞选副总统的佩里,都是在美国全国范围内以公平公正、在宪法规定的程序上、在每个公民面前进行竞选的。这种竞选也是在全世界面前展开的。因此,竞选的影响是空前的、巨大的。所以,无论是希拉里的党内竞选还是佩里的副总统竞选,都给妇女参政展示出这样一个信息:妇女参政是非常自然的事,是无容置疑的。

7、      美国文化中非常强的包容性

这次美国总统竞选,完全打破了民族差别、性别差别,这是和美国文化强烈的包容性、美国思想中的民主思想分不开的。

这是美国宪法的序言:“我们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为了组织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的安宁,建立共同的国防,增进全民福利和确保我们自己及我们后代能安享自由带来的幸福,乃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和确立这一部宪法。

从美国宪法中,我们就不难看出,这里没有涉及性别、民族,是把每一个人民作为先天平等的公民看待的,其它平等地位是以宪法保障的、是无容置疑的。

是由二百多年前生活在美洲、来自于各大洲由各民族人民通过独立战争建立起来的;其历史本身就说明了其文化的包容性、开放性。其文化或精神的精髓是自由、平等、民主、崇尚科学。

美国崇尚自由的精神构成信仰自由、由此形成了多宗教存在而又不影响国家政府履行职能、不影响立法与执法的现实情况。

美国平等的思想是形成消灭种族主义、民族主义、性别歧视的动力与基础。

美国民主思想是形成选举和三权分离这些具体政治形式的思想基础。

美国崇尚科学的精神是避免形成宗教极端主义的基础、是吸引各国科学精英、知识分子到美国的强大的隐形力量。
标签:奥巴马,美国,佩里,撒切尔夫人,阿罗约,季莫申科,默克尔,赖斯,希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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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7 23:29:00 
 仅是日记而已 (转移)  

   生活是一个过程,而爱也就只是一个过程;欲望左右着我们,我们总在取舍。

  
   对爱的专一的强求只是为了实现自己一个美好的愿望而已
! 这强求终归是一种自私的行为罢了,其本质只是占有而已!这已是我的老生常谈了,但我看到无数的人都在为此而苦恼、在挣扎!他们真的很可怜!



    将翻动转移这个博客以前的内容至:
http://blog.sina.com.cn/xyhsmdj   
标签:随想,日记,,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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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8 17:07:00 
 因一个博友的留言想到的(你是否因爱而失去辨别是非的能力)  

无容置疑,人有缺点,正因为如此,才需要宽容与忍耐,从而达到团结互助的目的。

如果你“不在乎他的缺点,有时可能因他的缺点更爱他了”那说明,这种“缺点”并不是什么缺点,而是不关乎痛痒的东西;如果你因此而“更爱他(她)”那只能说明你强化了这种爱的神圣性或伟大性,而这种神圣与伟大不过是你自己的心理企望而已。

我们应当有这样的认识:一个人之所以成为人在于他有独立的思维和思想、以及个人权利和义务的存在。

     我一直对那些因爱而失去辨别是非能力的人的思想不屑一顾。他(她)们认为为爱而奉献一切、那怕是为他(她)所爱的人的错误或愚蠢而奉献都是一种伟大的精神。这种思想是荒废的、这种奉献或牺牲我是极力反对和批判的。这种爱不神圣、不伟大,而是一种盲目或无知的行为。

    无论从什么角度上讲,一个人失去独立的思维和思想、以及个人的权利,打着神圣的爱的旗帜为另一个人而生活,真的是一种深切的悲哀。除了杀戮之外,还有什么比看到一个人失去自我、失去辨别是非的能力而为另一个人而生活这种情景更令人悲哀、更令人愤慨的呢?

    如果你的爱人与另外一个你不认识的人同时落水,你不怕牺牲自己去救你爱人,这是应当的、是职责、是一种伟大的行为(我不认为先救另一个人的行为更伟大更值得提倡)。但是,如果你面对他(她)的粗暴还要忍气吞声(或者说得好听一点儿是宽容)、认为在这种情况下还为他(她)打洗脚水是爱他(她)的表现、是应尽的义务,我们就无话可说了。

    记住,爱是两情相悦、是依恋、是包含着尊严、平等和责任的、它并不要求你以牺牲自己的个性、尊严、权利作为代价!
    真爱是不要求你失去自己的!相反,真爱着的双方,是要给予彼此空间和自由的!

标签:,,思想,随笔,独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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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7 11:01:00 
 随想 七十一(为什么大家习惯在接受中成长)  

普通民众一开始就习惯于在接受中成长,这一是因为大多数人都为生活所迫,忙于生计;二是因为每个人都有惰性,而只有少数人才能摆脱惰性,积极地独立思考或具有献身精神;三是因为受教育的程度不同。

     因此,近视的人乐于由诸如卢梭、爱因斯坦这些远视的人来指点迷津,并且他们很容易受到别人的欺骗。一旦某个人或一部分人为了私利或团体利益而制造出某种理论并大力鼓吹,那么,“近视”者往往就会相信这种理论是正确的,由此而盲从,犯群体性的错误。
标签:卢梭,爱因斯坦,思想,随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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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3 22:25:00 
 随想 七十  

发现一个人的短处很容易,但要发现一个人的优点并承认却比较难。

 

 

   我们很多时候需要的是观察而不是判断,是听话而不是说话,是用心而不是用钱。
标签:,随笔,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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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2 22:20:00 
 关于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感想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那位女子对主人公的感情,我以为的确是一种畸变的爱。这种为爱而失去自己的情感是不会被人真正接受的。这种情感充其量让人感动一番,随后产生的多半只是怜悯而已。

一个人因爱而把自己丢失从而失去独立性是非常可悲的。这种情感,我相信男人或女人在心底都是不会欣赏。有多少人会一直爱着一个没有主见、依赖性强、没有自己的思想或情趣的人呢?

恋爱中,欣赏对方这种情感才是将爱持续下去的基础。在交往中,你让对方为你而感动是容易的,但他的这种感动并不一定就说明他在爱着你,或他将要爱你!我们时常看到,单恋者无论怎么表现,他(她)所爱的人都无法爱他(她),就是这个原因。

很多人将感动视为爱,与爱混为一谈,或许这就是对爱的感性认识吧。但是,当然不可否认,如果你常常以实际行动证明你对他的爱,他也时常因此而感动,那么,他对你产生爱的可能性当然就大多了。我要强调的只是,要将爱进行下去,仅仅感动对方是不够的,必须提高自己!

标签:茨威格,女人,信件,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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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1 16:48:00 
 你身边的谬误(对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的批判性认识)  

诸如民族信仰、民族精神、民族脊梁、民族性格这些提法是含混不清的、是带有民族偏见或等级色彩的说法。所以,“其实有谁真正明白或懂得什么才是一个民族的信仰呢?”,这句话隐含着民族信仰的概念不清这个事实。

像“坚韧是我们民族的优秀品格”、“节约是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我们伟大的民族是勤劳的民族”这样的说法更是无稽之谈。试问,哪个民族没有坚韧的品格呢?哪个民族又有奢侈的传统而没有节约的优良传统呢?哪个民族不勤劳呢?这些提法就像是一个自卑的人在大热天给自己头上扣上一顶冬天戴的时髦的帽子一样!这又有些像一个人在另一个人面前炫耀自己有十个手指头一样!

每个民族都不应当将自己这个民族提升到比别的民族更优秀的高度。第一、因为这将导致民族优越论与民族歧视;第二、任何一个民族或个人都不应当把自己的老祖宗的功绩拿来在大家面前炫耀。因为那只是过去一批人做出的成绩,而不是你做的事;第三、如果民族存在种族优越性,那个人是否也存在优越性呢?如果一个民族可以消灭另一个所谓的低等的民族,那么,一个人是否有可以消灭另一个他认为比自己低一等的人呢?如果这些理论成立,那么,这个世界上可能就会只存在一个人!

很多人都喜欢将自己往自认为好的团体里塞,凭借别人的功绩粉饰自己、提升自己的形象。很显然,这是极为狭隘的、可鄙的行为。

    如果你遇到在你面前宣扬民族优越论或种族优越论、宣扬民族主义或种族主义的人,那你可以毫不客气地质问他:你自己究竟为别人做了些什么有益的事情,是否比别的某个民族的每个成员都显得聪明!如果不是,就请他闭嘴。这种人在本质上不过是个盗窃犯而已,因为他企图窃取别人的功绩。他之所以宣扬民族优越论或种族优越论、宣扬民族主义或种族主义,只不过是想从这些活动中得到私利罢了。试问,一个能诚恳地对待周围的人、具有爱心或同情心的人、靠自己诚实劳动为自己谋求好生活的人、会同情别人想帮助别人的人、会为了公众利益牺牲自己个人利益的人,会重视自己的出身、做出因为别人的出身而贬低别人这样的行为吗?
标签:种族,民族,主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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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9 17:40:00 
 这个道理,老师给学生讲明白了吗?  

知识是为思想或利益服务的,因此,知识服务于什么思想、服务于谁、用来做什么是非常关键的问题。这个道理,老师给学生讲明白了吗?
    知识是用来“建设伟大的祖国”?
 不全是,知识的这个用处,只是一个小用处。并且,这个提法,是有问题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和大战时期,德国与日本、以及意大利,在历史上难道就没有给青少年灌输过这样的思想吗?!

    知识不是为某个国家、某个民族服务的,更不是为有权力服务的;知识是用来为自己和别人构筑快乐生活的,是为每个人都能获得平等的权利和获得平静富足的生活服务的,是为人类改造自然、抵抗自然灾害服务的。这个道理,或许很多老师都没完全明白。教育理念是多么重要啊!要在教育中完全贯彻这些理念多难啊!
标签:老师,道理,学生,知识,国家,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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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9 14:57:00 
 因金融危机想到的  

对于当前世界性的金融危机,我们不仅仅应当认识到金融危机在经济上的后果的可怕,我们也应当认识到金融危机的漫延或进一步恶化后,对于世界和平的巨大威胁!因为经济的动荡必将直接增加失业人数、必将产生能源供求、粮食供应、资源占有的矛盾,必然发生在正义与真理的幌子下的利益争夺、必将引起政治动荡。而政治动荡又极有可能诱发专制或独裁政治。并且,显而易见的是,如果拥有核武器国家的政治体制被专制或独裁政治所取代,那后果将是可怕的,由此给整个世界带来的灾难将是巨大的!

我们必须防止核扩散、限制核武器发展。在当前核武器已被几个国家掌握的情况下,维护已有核力量的平衡、限制一些国家发展核武器、杜绝核武器被掌握在独裁者手里就是摆在人们面前的非常重要的任务。这些任务自然就落在了发达国家的肩上。不过,有多少国家能肩负起这个责任并愿意承担这个责任呢?

所以,从客观上讲,美国是不能倒下的。美国的经济衰退必然对整个世界带来灾难性的结果。如果你对美国有意见,也最好不要指望她立即消失。如果你恨她像自己村里的一个指手画脚的富人,那么,在你还没有与她实力相当的时候,她的消失对你并不一定会带来好处;相反,她的消失会削弱这个村的力量。
标签:金融危机,美国,核武器,核扩散,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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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9 14:37:00 
 我言过其实了吗?  

在历史的各个时期,普通民众想的只是自己的衣食住行,满足于自己的个人欲望。如果这只是缘自于迫于生计,倒也无可厚非。

但是,如果他们只是自己欲望的奴隶,从不考虑宗教的虚伪性、战争的正义性以及产生民族仇恨的原因,这就让人感到非常遗憾了。

可以看出,在发生战争、宗教冲突、民族歧视时,他们会不假思索地听信于别人的言论、或者为私利而听从于别人的命令,做出取悦于别人的行为,将自己作为一种工具交由别人差遣,从而投入到非理性、非正义的活动中去。

所以,在历史上的任何时期,任何掌握政权的人,都要建立起一套理论,用来削弱人们对真理的判断力、取代人们对弱小者的天然的怜悯、给人们一个理由让他们参加那些实际上只是为了某个团体服务或个人权力服务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战争、实现宗教霸权和打压异端、种族隔离和歧视、压制思想和限制言论自由等等。这就是为什么无数的人会参加侵略战争、宗教杀戮、信奉民族优越论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我们应当把建立在观察基础上的独立思考视为可贵品质。

然而,我们悲哀的看到,似乎许多学校并没有花多少时间去培养学生的品质,而是占用了学生几乎所有时间,为的是要让他们考试得到高的分数,将他们培养成工作或赚钱的机器、为生活而生活的人。但愿在这一点上,我言过其实!
标签:历史,民族,宗教,战争,工作,思想,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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